关于下学期计划开课任务分解的注意事项及上交时间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关于下学期计划开课任务分解的注意事项及上交时间

各学院:

下学期开课任务11月4日(本周二)已下发,现主要针对任务分解提几点注意事项.

一、 一些大课(如:高等数学,英语等)进行组班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程完全相同的方可一起组合(下学期教学进程可从教务处相关下载获得)。

二、 合班安排教学任务时,最多按3个班级来组合授课。

三、 跨年级的不允许一起组合上课。

四、 中短学时的课程周进度不要超过4学时,最好为2学时。

五、 对于下学期可预见的时间上不能保证上课的教师一定不要安排教学任务。

六、 安排教学任务时,对同一教师只能安排榆次校区、朔州校区或本校区的课程,原则上不要两边都有教学任务。如有其他情况,请学院递交申请,需教务处处长审批方可。

七、 在录入教学任务时,上课时间的录入严格按照教学任务的理论学时安排教学,实验环节的学时不要占用上课时间。

八、 各学院将分解好的任务汇总,以纸质形式,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4日下午6点之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九、 本学期所有下发的开课任务一定细化到代课教师,下周五(11月14日)将理论部分的分解任务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十二周周五(11月21日)将实验、实践环节等课程分解的任务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注: 有不完善之处,请各学院下发任务时加以补充,使下学期计划任务的分解更加合理。

2014年11月6日

教务处教务科

上一篇:停课通知
下一篇: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19周、20周、21周跨学院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