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2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  点击量:[]

 

 

 

中 北 大 学 教 务 处

学籍[20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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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18-2019-2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建立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8]26)(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精神,现启动2018-2019-2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实施范围

1.  2018-2019-1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

2.  2018级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1的学生,201520162017级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的学生;

3.  三年级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不足4学分的学生;

4.  2015级有不及格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足8学分的学生。

二、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    确定预警学生名单(225-310)各学院(校区)依据专业培养计划,统计不及格门次与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综合学生出勤与上课状况、平时作业完成情况、考试纪律与日常行为等动态数据,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与预警级别。

2.    做好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告知与联系工作(311-317):根据预警级别,按“实施办法”采取相应的告知与联系措施,或向学生发放《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或向学生家长送达《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或邀请学生家长适时来校面对面沟通交流。

3.    组织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做好预警学生学业情况的梳理工作,建立帮扶机制,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4.    全程做好预警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预警教育过程要全程留痕。各学院(校区)要对学业预警学生学业问题进行原因调查,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建立预警学生管理档案,做好动态跟踪工作。

三、 相关注意事项

1.    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业顺利完成,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各学院(校区)高度重视,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    各学院(校区)要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对学生的学业预警不是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仅是给予学习困难学生善意提醒,并尽可能提供学业帮助。请预警学生要及时调整心态,做好学业规划,确保完成学业。

3.    各学院(校区)要及时做好学业预警通知单()的下发或送达工作,要注意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日常记录与档案收集及整理工作。

4.    请各学院(校区)于第3周报送“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签章,电子版发xjk@nuc.edu.cn)。报送联系人:董老师。

 

2019222

 

附:

1  中北大学本科生A类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2  中北大学本科生B类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3  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4  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5  中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

 

 


 

 

教务系统学业预警操作

 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预警-预警数据统计

 统计条件:选择相应“年级”与“院系”。学年学期选择“2018-2019学年秋(两学期)”到“2018-2019学年秋(两学期)”或选择所要统计的学期范围。或按需选取各项参数。

统计参数设置:或学期不及格学分>=0.5,或累计不及格学分>=5.0。执行“统计”。

 

统计结果表头信息解释:

(1)学期内:指统计条件所选择的学年学期范围

(2)累计:指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学期

具体统计条件及参数设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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