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晋教港澳台〔2023〕3号),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至多推荐候选人1名。

三、推荐办法

1.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9月2日(星期六)前将拟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一式一(正反面打印,色彩不限)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并同时报送电子版(jyk@nuc.edu.cn)。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附件1)及其他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2)。纸质申请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不受理个人报送。

2.教务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并推荐至教育厅。候选人确定后请各相关单位协助尽快完成相关网上填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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