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13〕8号)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现对2021年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2年项目中期检查,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的验收、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1年结题验收项目
(一)验收内容
1.省级一般性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学院自筹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结题验收时按照各个项目立项时制定的《任务书》中的结题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严格验收审核、做出综合评价和说明,并在《结题报告书》中签署意见。
2.成果需提交复印件,如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
(二)验收方式
1.省级一般性项目由各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审核验收,结题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5分钟,质询时间3分钟。验收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部备案并申请办理结题,由教务部向教育厅上报结题结果。
2.学院自筹项目由各单位自定验收方式,并向教务部上报验收结果。
3.各相关单位在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前请提前将时间、地点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科,以便于委派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工作,否则认为该单位的相关项目没有通过结题验收。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11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将结题相关材料留存备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允许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须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部;如果无故不结题的,学校除对该项目予以终止外,同时在以后立项申请时将不予支持。。
4.各单位制定详细的结题验收方案,验收结果分为“优”、“同意结题”和“不同意结题”三个等级,其中“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单位项目总数的25%,并将加盖公章的中北大学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于11月3日前交教务部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nuc.edu.cn。省级一般性项目办理结题时,还需提交电子版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文件名称为“立项年份+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各单位将办理结题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二、2022年中期检查项目
(一)检查内容
1.中期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已做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
2.后期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经费计划。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4.各项目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中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见附件4)一式一份,同时,课题研究已经开展的工作,如问卷、调查表、论文等有关阶段性研究成果要以复印件形式附在《中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后。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项目组自查、专家检查两个阶段。
1.省级一般性项目、学院自筹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各相关单位在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前请提前将时间、地点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科,以便于委派相关人员参与检查,否则认为没有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11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将中期检查材料留存备案。原则上中期不受理延期,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部;如果无故不进行中期检查的,学校除对该课题予以终止外,在以后立项申请时将不予支持。
2.各单位将最终的检查结果汇总到中北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并于11月3日前交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进行备案。
教务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