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北大学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作者:  点击量:[]



为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六卓越 一拔尖”人才培养,山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卓越(拔 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2 号),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等程序,我校5个本科专业获批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各试点专业建设方案

1.各专业按时完成试点专业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2.时间要求:7月12日-15日完成编制工作

3.提交要求:7月15日提交建设方案(方案模板见附件),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pdf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

二、开展试点专业论证工作

1.以试点专业为单位开展专业论证工作,论证专家组原则上由 7—9 位专家组成,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 1/3。专家组由国家和我省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我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2.时间要求:7月16日-20日完成论证工作

3.提交要求:7月21日提交论证报告,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pdf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

三、每年按时间节点提交专业建设报告

1.每年向教务部按时提交试点专业建设工作报告

2.时间要求: 每年11 月25日

3.提交要求: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pdf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

 

中北大学教务部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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