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案更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作者: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方案》(校教201924号)文件精神和本科审核评估整改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学校现对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进行更新备案,请各学院按照《中北大学关于本科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的通知》(校教201928号)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负责人确认,如有人员更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负责人更换备案。

一、基层教学组织主任和副主任的选任

系、基础教学部、实验教学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共同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和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基层教学组织主任和副主任的任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研教改能力,掌握高等教育规律;

3.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熟悉学校教学督导和质量检查的规定和流程;

4.主任原则上由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副高以上职称者担任,正高职称者优先推荐;副主任由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学术功底的讲师以上职称者担任,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推荐。

三、基层教学组织主任和副主任的备案和更新

1.备案。对于基层教学组织原主任和副主任进行备案的请填写《本科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提交电子表1份至jyk@nuc.edu.cn

2.更新。对于基层教学组织主任和副主任进行更新的请填写《本科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并同时提交更新说明word文档1份(加盖学院公章)一并发送至jyk@nuc.edu.cn

3.报送时间。各学院于20259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教务部教研科

2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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