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13〕8号)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现对2023年及2022年延期未验收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4年项目中期检查,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的验收、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结题验收项目(含2022年延期项目)
(一)验收内容
1.省级一般性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学院自筹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结题验收时按照各项目立项时制定的《任务书》中的结题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严格验收审核,做出综合评价和说明,并在《结题报告书》中签署意见。
2.成果需提交复印件,如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篇是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具有CN刊号)上公开发表的,且必须注明“项目来源及编号”字样。
(二)验收方式
1.省级一般性项目由各单位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组成,原则上须含1名校级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验收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部教研科备案并申请办理结题,由教务部向山西省教育厅上报结题结果。
2.学院自筹项目由各单位自定验收方式,并向教务部上报验收结果。
3.各单位在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前请提前3天将时间、地点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科,教务部委派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允许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须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部教研科;如无故不结题者,学校对该项目予以终止并在以后立项申请时不予支持。
2.省级一般性项目主持人还需通过中北大学质量工程(https://nuc.kypt.chaoxing.com/)工作台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等相关资料。
3.省级一般性项目应在结题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相关经费支出。
4.各单位验收后,请于10月31日完成系统审核(需填写专家组验收意见),11月3日前将以下结项材料纸质版上交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贰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胶装;
(2)加盖学院公章的《中北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
二、2024年中期检查项目
(一)检查内容
1.中期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已做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
2.后期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经费计划。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4.省级一般性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4);学院自筹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时的《任务书》填写《中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见附件5)。
5.中期检查仅开展项目进度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不接受结题申请。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由各单位自定,并向教务部上报检查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各项目主持人需通过中北大学质量工程(https://nuc.kypt.chaoxing.com/)工作台提交项目中期检查等相关资料。
2.各相关单位务必于11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将中期检查材料留存备案。对无故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没有实质性研究进展的项目,学院应要求限期整改。学校将对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予以撤销,撤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3.各单位请于10月31日完成系统审核,11月3日前将最终的检查结果汇总到《中北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交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进行备案。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2.中北大学本科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3.中北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展报告
5.中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
6.中北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