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创〔2023〕0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关于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教创〔2022〕14号 )文件,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流程
1.资料提交
各项目团队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稿须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由项目负责人向所申报学院提交,申请项目立项。
2.学院初评。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对不符合申报类别要求的项目进行调整(如将创业实践调整为创业训练等),对与历年大创项目类似、题目重复的项目予以避免。评审结束后,对项目进行排序,并将评审结果及时在学院网上公示。于2022年3月6日前向教务部上报《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电子稿发送至scxy@nuc.edu.cn。
3.预立项项目公示。学校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合格的项目按照比例进行推荐省级及以上项目评审,于3月中旬并发布预立项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4.学校复评。2023年3月下旬,依据预立项结果,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省级、国家级立项结果;学院组织专家确定校级、院级立项结果。
二、其他说明
1.学院初审评审时间为2月21日-3月6日;条件不成熟的学院将不再设立院级项目。
2.各学院评审时,可采取网评或现场评。专家组成员由本院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3.各学院在校级项目评审结束后,按项目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报送评审结果。学校将结合往年各学院的申报、结题答辩质量情况、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获奖情况及今年的申报情况,分配指标并确立本年度项目立项情况。
4.如发现入选项目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消其立项资格。
对于其他未尽事宜,咨询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3923056或3921082)。
教务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