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职责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教学资源 | 信息公开 | 下载专区 
栏目导航
 教务通知 
 教务动态 
 教务文件 
 教务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通知>>实践教学科>>正文

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任选课的通知

2016年11月23日 09:53  访问量: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实验任选课申报工作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开实验选修课程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申请者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所申请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二、所有申报实验任选课的教师均需填写《实验选修课申报表》,并按教务处教研科规定的统一格式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师简介的文字稿及电子稿。

三、每门实验选修课可招收的学生数(每班人数及班数)由开课教师根据实验设备可容纳的学生人数确定。为保证教学质量,计算机类的任选课,设备台套数不得少于20套,人数不得多于150人。

四、已开过实验任选课的教师仍需交纳以上材料。新申报的课程原则上不准与已开课程重复。各申报教师和实验人员要认真备课,积极做好实验准备,随时接受教学检查。

五、实验设备台套数3套以下的应该尽量满足计划内的实验教学,不能申报实验选修课。

六、选修课实验耗材的申报,要实事求是,实践教学科按学生报名人数及实验项目数核算数额并予以支付,明显不符的将不予批准。

七、所有申报的任选课必须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实验中心负责人同意,并经评审后报出。学期初,实践教学科将组织专家组随机抽查任选课上课情况。

八、开课老师应完成所开课程相应实验学时数,对于不负责任、不按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实验的教师,这学期将不准申报实验任选课。

请各学院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29日前将申报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3922066)。其它未尽事宜见《中北大学实验选修课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161122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实验室制作标牌预算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教务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