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20〕2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负责人:

为了切实发挥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持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为“抓手”,推进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形成从创新创业理论至创新创业实践的完整实践链,切实发挥实践平台在双创教育中的支撑性作用,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再升级,在1217日对平台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现对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做如下要求: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各平台不同程度启动了建设工作,绝大部分未完成建设工作。个别平台依然没有启动,不能保证下学期开课要求。

2、部分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或方向不明确,难以看出平台特色。

3、个别平台物品随意堆放,垃圾乱扔,存在安全隐患。

4、个别平台有研究生占用的情况。

二、急需推进工作任务

1、各平台全力推进建设进度,务必学期结束前(115日)完成建设任务,保障下学期顺利开课。

2、各平台立足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结合支撑的学科竞赛和教师指导团队学术专长,充分凝练平台特色,开放符合特色的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

3、平台建设过程中,紧绷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做好平台的布局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平台安全和标准化建设。

4、及时清理平台垃圾,做好平台卫生工作,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

5、做好学生管理团队的建设工作,选聘一批有浓厚专业兴趣、有热心、有管理经验的学生担任学生管理团队,积极构建学生自主管理为主的运行管理模式。

三、课程建设要求

1、每个平台至少开设1门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在此基础,平台面积超过200平米,加开1门课程。所开设课程不得与其他平台重复(包括未进工程工程训练中心的平台)。

2、课程设计时,要按《中北大学校级2020年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立项公示及课程建设要求的通知》(实践〔202019号)要求撰写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与考核形式,编写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课程材料。

3、课程总学分按4学分设计,其中知识学习以不超过16学时为宜,知识学习和案例学习考核权重控制在30%以内,参与竞赛不占考核权重,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加分项。

4、课程教学周期不低于1年,至少包括1个暑假。

四、招生要求

1、鼓励平台跨学院、跨专业招收学生,原则上外院学生不低于30%

2、各平台按不低于50/100m2标准招生,按不低于24000人时数/100 m2/年标准执行。

五、其他

1、课程建设相关材料必须于20211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课程建设准备好相关材料即可招生,学校将在后期逐步规范课程建设。

3、招生工作于115日前完成,招生形式可暂用线下形式,进教务系统视时间依具体情况而定。

4、平台建设,课程建设和招生工作必须按期完成,如有1项完不成,视为放弃,将所分配房间调整其他平台。

 

 

教务处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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