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22学年秋季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21]25号


    

关于进行2021/22学年秋季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0月24日实验室爆炸事件的发生,再一次拉响了实验室安全的警钟。我校决定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同时进行。学院自查为主,做到全覆盖,学校重点抽查。

二、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

学校抽查:2021年10月28日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 董小瑞

成员: 程志刚  刘晓东

秘书: 马  丹

范围:二院、九院、十院、十一院、十二院、十六院、工程训练中心

第二组

组长: 高春强

成员: 谢占魁   潘 婕

秘书: 张清爽

范围: 一院、四院、五院、八院、十四院

第三组

组长:王召巴

成员:赵淑霞  宋肯彭  

秘书:屈腊琴

范围:三院、六院、七院、十三院、十五院

三、检查要求

1.检查内容参见附件1《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在自查结束后一周形成自查报告。

3.学校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由督导组成员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交给实践教学科。

4.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下发的《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时间节点提交《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能够立整立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短期内不能完成,要形成整改方案,上报具体的整改时间。

5.各教学单位提前联系各组的秘书,通知相关的实验负责人到场,并将各教学单位的安全检查联系人在27日下午16:00前报给实践教学科马丹老师。

6.自查报告和《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sjjxk@n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3922066。

 

                                 教务处

                             2021年10月26

 

 

上一篇:关于征集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篇:中北大学第三届智能机器人实验班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