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创〔2021〕02号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为了切实发挥实践平台在双创教育中的支撑性作用,逐步规范平台日常管理与运行探索形成师生积极融入平台,踊跃参与双创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北大学创新创业综合平台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的通知》实践〔2020〕18号  )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管理的通知》(实践〔2020〕26号)启动创新创业平台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对象  

2020年11月启动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共31个  

三、考核时间  

2021年11月20-12月10日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  

结合各平台与学校签订的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及“创新创业平台申报书内容,对平台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1)本采取平台自评实地考查两阶段并结合学校日常检查情况进行考核,通知发布之日,于12月1日完成平台自评,平台填写“创新创业平台指标考核自评”(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平台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稿上报教务创新创业院办公室电子稿发至scxy@nuc.edu.cn。  

2)结合各平台上报创新创业平台指标考核自评情况,考核组于12月10日前进行实地考察,平台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五、其他  

1. 核等级为格以上的平台,据平台运行情况,学校予以奖励。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平台,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限期整改、面积消减、直接淘汰等情况进行处理  

   

   

   

教务 工程训练中心 校团委

2021年11月17日  

   

上一篇: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