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创〔2021〕0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中北大学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校教2016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题目    

1.学生可选择教师题目,教师题目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中北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师题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教师题目汇总表”),学生依据“教师题目汇总表”中的项目信息,联系出题教师进行咨询后,进行项目申报。    

2.学生自主申报题目。  

二、申报项目类型    

1.A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B类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写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C类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大创计划”项目。学校鼓励跨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实现学科交叉融合。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团队限定1名负责人,团队一般不超过 5 人,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作为项目负责人。  

2.每个学生最多参与2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上一年度有中途放弃大创项目的负责人则今年不得申报。

3.项目执行时限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完成时间不迟于学生毕业时间,所有项目须在校期间完成。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6项(包括以前未结题项目)。  

、申报及评审程序    

1.2022年“大创计划”增设预立项环节,2021年12月25日前进行2022年“大创计划”预立项,2022年春季学期开展中期检查,考核通过的项目正式立项并资助;2023年春季学期组织结题验收和优秀项目评选。  

2.资料提交。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稿须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向所在学院提交跨学院组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3.学院初评。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对不符合申报类别要求的项目进行调整(如将创业实践调整为创业训练等),对与历年大创项目类似、题目重复的项目予以避免。对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进行排序评审结束后,学院将评审结果及时在学院网上公示。202112月15日前上报评审结果,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稿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电子稿发送至scxy@nuc.edu.cn  

4.学校初评。12月下旬,学校依据学院初评结果,按照比例进行省级以上推荐项目评审,并发布预立项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5.学校、学院复评。2022年4月上旬,依据预立项结果,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省级、国家级立项结果;学院组织专家确定校级、院级立项结果。  

五、其他    

1.学院初审评审时间为125-15日;条件不成熟的学院将不再设立院级项目。  

2.各学院评审时,可采取网评或现场评。专家组成员由本院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3.各学院在校级项目评审结束后,按项目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报送评审结果。学校将结合往年各学院的申报、结题答辩质量情况、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获奖情况及今年的申报情况,分配指标并确立本年度项目立项情况  

4.如发现入选项目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消其立项资格,取消本学年的申请资格  

对于其他未尽事宜,咨询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3923056)    

                                               教务处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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