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作者: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师教学创新,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助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引导我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打造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提升我校教师教学水平和育人能力,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赛。具体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  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三、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已获得前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再次参赛。

四、比赛内容

校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络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主要内容为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及提问交流。

五、组别设置

参考国赛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设新工科组、新文科组、基础课程组、产教融合组4个大组。

六、大赛实施

  (一)学院选拔推荐

学院要成立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专项工作组,制定院赛工作方案。于2024年12月2日前完成院赛选拔和校赛名单推荐。

  (二)网络评审

网络评审阶段,参赛教师须在2024年12月6日前将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等上传至指定网站(后续具体通知)。资料评审满分为60分,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成绩占4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成绩占20分。资料评审专家评分均值(取1位小数)为参赛教师资料评审成绩。

评审专家将于12月9日起开始进行网络评审工作。

  (三)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阶段,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评审专家依据参赛教师的汇报进行10分钟的提问交流。现场评审满分为40分。现场评审专家评分均值(取1位小数)为参赛教师现场评审成绩。

评分标准请参阅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

  (四)计分方式

参加校赛的教师(团队)需同时参加网络评审及现场评审。网络评审成绩与现场评审成绩之和为参赛教师(团队)的最终成绩。

七、参加校赛教师需提交材料

1. 申报书。参赛教师需填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2. 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创新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应密切围绕高校与社会或行业企业主动合作、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需求、学科专业结构与区域发展、组织模式创新与教学模式改革等产教融合方面的内容,以教学研究的范式,聚集教学实践中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师资队伍的建设、协同办学的机制等,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交及其推广价值。

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

格式要求: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或楷体_GB2312加粗;三级标题用3号仿宋_GB2312加粗。正文内容用3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28磅。

教学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2

3.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产教融合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需包含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要素。

4.产教融合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产教融合组的教师(团队)须截图以PDF格式上传教务系统中课程已完成学期的开设信息,参赛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系统中显示情况一致,由学院教学科出具参赛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比例证明,应不少于30%。行业企业参与教学相关证明,即人事聘任协议或产教融合项目合同等。签订时间在2年及以上。

八、奖项设置

1. 个人(团队)奖。

按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将推荐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山西省赛。

2. 优秀组织奖。

对校赛开展过程中,教师参与度高、成绩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学院,授予“优秀组织奖”。

九、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与推荐工作。12月2日前将校赛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递交至教务部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唐老师,电话:3922064

2. 参赛教师要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3.附件5为第四届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请参赛教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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