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作者:  点击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质[2019]7 


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学校统一安排,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中期

1. 学院根据专业或学科特色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教师和学生的培训,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教师能够及时有效地给予学生指导答疑和必要的学术诚信教育,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

2.学院在5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工作。

3. 学校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开展抽查工作,主要抽查材料有选题汇总表、院中期检查等材料。

二、答辩

1.学院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提交质量科; 6月16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2. 6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提交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选编。每个专业选取1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格式(篇幅限4页)进行撰写,学院统一审核和提交。

4.汇总统计。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并提交《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情况统计表》、《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情况统计表》和《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见教务下载)。

5.工作总结报告。学院要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出总结,总结报告中应明确工作亮点、不足及需进一步改进措施等。

6.资料提交。要求提交的资料,纸质稿交至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 zhgk@nuc.edu.cn 。

 

                                                                                             教务处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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