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质【2021】5号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院在课程评估中的主体责任,保证课程评估进度和标准水平,现将教质[2021]2号通知中原定提交参加校级评估的课程名单和课程品质报告的时间(4月27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21年上半年由学院开展院级课程评估的相关工作,每个学院应完成10门以上课程的评估工作。
2、2021年下半年开展校级课程评估,对院评估结果为通过及以上的课程进行评估;
3、各院于9月10前将2021年院级课程评估情况表(附件1)和课程品质报告(见教务处下载专区中课程品质报告撰写指导书(2019))一式5份提交至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zhgk@nuc.edu.cn。
附件1:2021年院级课程评估情况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