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实践教学环节的宏观管理,加大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力度,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保证各实践教学环节执行到位,请各学院上报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及检查安排,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学院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及监控重心由学校向学院转移,具体由各学院教指委负责。学校不再组织校教指委专家进行具体事务性的工作,学院教指委根据学校实践环节的具体任务自行开展工作,并定期向教务处反馈。
二、上报内容
1.本学期所有实验(包括实验选修课)安排(见附件),按实验室上报,对于进行实验预约的实验室须有实验预约网站;
2.本学期所有开放实验室计划(见附件);
3.本学期所有专业校外实习计划(见附件);
4.本学期所有课程设计安排(见附件);
5.本学期所有实践教学检查安排。
三、其他事宜
1.从本学期开始,所有实践教学环节酬金将严格按照上报计划进行核算;
2.学校将按照计划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随机抽查,未按计划执行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以后每学期第二周上报实践教学计划,第四周上报实践教学检查安排;
4.所有上报内容应真实可靠,并请教学院长审核后,以电子稿的形式于10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bk@n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3922066。
教务处
2013年9月17日
附件: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