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通知下学期(2014-2015-2)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及时核定课表。
课表有问题的请各学院汇总后自行调整,调整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
具体调整时间安排如下:
1月19日,(1院——3院调整);
1月20日,(4院——5院调整);
1月21日,(6院——7院调整); 1月22日,(8院——9院调整);
1月23日,(9院——14院调整)。
教务处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