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随着2013版培养方案修订的完成,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希望各学院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新的教学大纲,与我校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修订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新的教学大纲必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要消化教改成果,具有特色和时代精神,重视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2.紧跟知识最新发展,凝炼课程特色,突出能力培养,体现课程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践性;
3.在修订教学大纲的过程中,前修课程的教学大纲要兼顾后修课程教学大纲的需要,后修课程的教学大纲要了解前修课程的教学大纲,以避免内容重复;
4.文字清晰、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规范。
二、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
1.各院新修的教学大纲要经过学院学科管理部的充分论证,并填写《中北大学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审批表》(见附件1)。
2.教学大纲包括本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范围,选择教学内容的主要依据等。要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
修订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学时数等规定进行,明确考核要求,提出适用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参考书等。
3.教学大纲修订完成经学校批准实施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4.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完成后应由各学院学科管理部主任初审,各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
5.教学大纲的格式应与本文附件提供的格式相统一(详见附件2)。对于个别特殊专业,有关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对提供的体例进行适当修改,但必须保持学院内格式统一。
6.教学大纲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装订,并由学院负责到印刷厂印刷(印刷100册),印刷教学大纲时,每册必须有目录(以课程编号为单位编写目录)。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修订,最晚于2015年10月30日进行印刷,同时将定稿的教学大纲电子稿及教学大纲修订审批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yk@nuc.edu.cn)。
附件:
1.《中北大学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审批表》/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310/20150310171002_94863.doc
2.《╳╳╳╳╳╳╳╳》教学大纲格式/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310/20150310171009_21387.doc
3.《╳╳╳╳╳╳╳╳》教学大纲修订参考体例/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310/20150310171015_72347.doc
中北大学教务处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