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的积极作用,现将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 论文的完成与答辩工作

1、 根据省教育厅打证时间和教学计划安排,学生须于6月12日前完

成并提交修改完善好的论文供评阅;学院于6月23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提交成绩。

2、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提交答辩安排。

3、毕业学生离校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汇编工作(学院统

一提交)。

4、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汇总表和统计表工作。

5、要求提交的材料,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zhgk@nuc.edu.cn。

二、 质量监控工作

1、根据学院或学科特点,学院做出质量监控工作计划(计划中要明确人员配置,各环节时间安排,监控形式,可能出现的情况及解决办法等)。3月20日前将计划报送教学质量管理科。

2、学院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反馈。

3、学院做好检查资料整理工作,各项检查后做出总结报告;并写出总体总结报告提交教学质量管理科。

4、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环节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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