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各学院要对本院12、13、14、15级各专业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进行核对,以及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进程。有关注意事宜如下:
一、教学进程
1、教学进程中的金工实习、公益劳动和电子工艺实习的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请在进程表中按照实际周数填写上相应符号),其他教学环节的时间(例如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大型实验等实践性环节)由各学院安排;
2、4月28日之前将填好的教学进程表盖章(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yk@nuc.edu.cn)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教学计划
1、请各学院按照13版培养方案核对教学计划;
2、在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核对过程中,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不相符,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5月6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5月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无误装订好的教学计划(装订方法:左侧装订,需有封皮)打印一式2份,经教学副院长和专业建设人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教研科,1份留学院。
附件:2015/2016-1教学进程/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324/20150324155622_12411.xls
教务处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