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实验任选课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校级实验任选课定于4月11日(星期六)正式开课(上课周数为5—17周),选课工作将从4月3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实验任选课选课时间:4月3日----4月10日

校级理论任选课选课时间:4月3日----4月27日

二、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http://202.207.177.39:8089/进行选课,学生选课前请认真阅读选课公告,再进行网上选课”

三、教师登陆新教务系统http://202.207.177.39:8089/查询课表。

四、校级实验任选课开课后可以退课,但不能再选课,未在规定时间内选课者,后果自负。

五、请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同时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通知任课教师按时上课。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教务处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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