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职责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教学资源 | 信息公开 | 下载专区 
栏目导航
 教务通知 
 教务动态 
 教务文件 
 教务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通知>>质量管理科>>正文

中北大学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指导与学习跟踪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2021年11月24日 11:13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质[2021]13号 


 

中北大学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指导与学习跟踪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学习过程跟踪评估,使学生高效完成课程学习目标,达成毕业要求,最终顺利完成学业获得学位,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组织分工

 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指导与学习跟踪的管理实行院、校二级管理。各学院负责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教务处定期对学院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指导与学习跟踪情况进行检查。

 二、学习指导

 1、专业任课教师是学生学习指导的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

 2、学习指导应以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和导向。

 3、学习指导内容:应结合所授课程的学习指导和成长导师工作职责与要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学习指导:任课教师应合理组织课堂教学,开展课外辅导答疑,做到教书育人。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让学生清楚专业的毕业要求,知晓毕业时能够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对实现毕业要求的路径有所了解;其次,让学生明白所学课程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了解课程学习与实现毕业要求的关系,使学生能够参照课程目标或毕业要求评价自己的学习效果,并通过任课教师的问卷调查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效果,增强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任课教师通过学生的平时作业,课堂测验、提问、辅导答疑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形成性评价,及时发现学生学习的状况,采取因材施教的方法,引导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对知识进行拓展深入,同时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学习指导。

 成长导师学习指导:专业教师做为学生贯穿本科教学四年的成长导师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入学适应情况,加强学业指导,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专业教师应让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向学生介绍自己的学术领域、研究范围、研究手段和方法,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科研能力;进入毕业设计期间,按学院教学科相关要求进行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专业教师应该给所指导的学生讲解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让学生明白毕业时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让学生了解实现毕业要求的途径。通过指导和帮扶使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建立师生沟通渠道,加强课上课下、线上线下的沟通,做到学习指导全时空覆盖。

 5、各学院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学生评教、督学听课、检查工作记录等方式综合评价教师学习指导工作效果,并纳入教师岗位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学习跟踪

 1、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跟踪。通过考勤、课堂纪律、提问、互动、检查作业等对学生学习状态、知识掌握程度、达成毕业要求的能力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帮助学生达成课程目标。

 2、任课教师的实践教学过程跟踪。通过出勤、答疑、实验、答辩、报告以及作品等形式,对学生分析问题能力、设计实验方案能力、使用现代工具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价与跟踪。

 3、学业帮扶。学院要认真做好预警学生学业情况梳理工作,建立学业帮扶制度,制定帮扶计划,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对于一级和二级预警的学生,开展多层次帮扶工作。

 五、其他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15日


 

 

 

上一条:中北大学社会评价及运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条:中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教务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