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精神,确保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17]21号)、《中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校教[2020]9号)和《中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评价体系(试行)》(教务部[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述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认真做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论文查重、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质量监控、材料报送及归档等各项工作。
请各学院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 时间节点安排
1. 2025年3月31日-4月13日(第7-8周):中期检查。
2. 2025年6月9日-6月15日(第17周):毕业答辩(含末位复审)。
3. 2025年6月18日前(第18周):成绩提交。
4. 2025年6月22日前(第18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
5. 2025年7月6日前(第20周):汇总统计、资料归档等。
三、 质量管理
1. 使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各学院要做好规则设定、指导教师库、设计题目等维护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等各环节及成绩登录等管理工作。3月9日前,各学院须完成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入库维护工作。答辩周前务必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组、答辩时间与地点等答辩信息维护。
2. 中期检查:第7-8周,各学院须面向全体毕业生进行中期检查,督查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学校将安排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各学院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 答辩与成绩录入:各学院须在答辩前组织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查重、论文评阅等工作,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于第17周(6月9日-6月15日)完成答辩工作,6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毕业答辩时,学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学校将安排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毕业答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4.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各专业按毕业生人数5%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稿由学院存档,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部质量管理科。报送时间:6月22日前。报送联系人:王老师。
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各学院要结合论文工作中的查重、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撰写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客观、数据准确、详实。报送时间:7月6日前。报送联系人:王老师。
6. 资料归档:毕业设计(论文)纸质资料由学院负责归档保存,相关资料(如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终稿)等电子版按规定格式命名及处理后,上传至教务服务管理平台,为2025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具体格式及要求另行说明。
四、 其他事项
1. 学校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纳入本科生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根据专业及学科特点合理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抓好选题、开题、中期、答辩、自评等环节的质量监控与管理。
2. 学院要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有助提升师生指导水平、论文撰写能力、学术诚信教育等的培训或讲座,建立起自觉自律的质量意识,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3. 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要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4. 学校鼓励学院聘请合作单位(如其它高校、企业、研究院所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与本校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第一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事务,严把质量关。
5. 毕业生要秉持严肃认真的写作态度,坚决抵制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独立思考,杜绝抄袭,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深入研究,展现出良好的学术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务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