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17]21号)《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教务部[2023]5号)等文件精神,特就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规范化配置重申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含硕士)。必要时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助教、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为保证指导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指导学生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8人。
3.对首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新教师,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
4.学校鼓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双导师”制。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第一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事务,严把质量关。“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科”角色可通过“课题管理-教师申报课题(专业管理员)查询-修改”页面“增加校外教师”。
5.请各学院核查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毕业生人数配置情况,不满足要求的请于3月9日前在教务系统毕业设计管理模块中完成相关调整。
6.特别强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模块中相关字段信息将直接应用于学信网、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平台。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不允许出现“已选、已被选、此题目已被选”等用于特殊标识作用的字样,请各学院一并于3月9日前核查维护修改。
教务部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