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职能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科长

岗位职责:

(1) 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教学培训,为教师教学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2) 负责组织教师教学交流,探讨教育教学问题,交流分享教学经验;

(3) 负责开展教学咨询服务,构建教师教学发展学习平台、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4) 负责名优骨干教师的培育计划,辐射带动整体师资水平的提高;

(5) 负责落实新入职教师本科教学准入制度,确保新入职教师能够合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6) 负责实施教师教学考察工作,不断完善教师教学评价机制。

(7) 围绕教师教学发展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8) 配合学校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搭建各学科交流融合平台;

(9)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科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报名、管理和考试工作,负责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

(2)负责落实新入职教师的助教、试讲、授课考察工作,负责新入职教师的备案。

(3)负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报名、测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发放测试合格证;

(4)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材料审核,负责与山西省师资认定中心对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5)负责教师教学考察的报名和成绩统计,负责组织专家随堂听课、检查教案、集中说课。

(6)负责教师培训的数据统计;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项规范标准;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负责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4)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表彰工作,使普通话成为校园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5)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全校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广播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

(6)配合人力资源部加强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及规范管理工作;

(7)配合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学术研究;

(8)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使用;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